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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当知识

房地产权属登记

发布时间:14-10-17  点击数:

        房地产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、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、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、转移登记、变更登记、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七种,在房地产典当工作中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比较常用。
       他项权利是指设定抵押、典权等他项权利进行登记。申请他项权利登记,权利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有:(1)以地上无房屋(包括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在建工程)的国有土地作为抵押物的,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、抵押合同及相关协议和证明文件。(2)以房屋及其占用土地作为抵押物的,除应提交前款所列的证明文件外,还应提交房屋权属证书。
       注销登记是房屋权利因房屋或者土地灭失、土地使用年限届满、他项权利终止、权利主体灭失等而进行的登记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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